# 8.2.7 管理费及业绩报酬(估值计提)调整
# 业务场景
管理人需要调整管理费/业绩报酬(调整针对降低或减免),可以通过专业机构服务平台线上提交申请。
针对尚未计提且未支付的管理费/业绩报酬(估值计提)
# 办理流程
- 管理人通过【专业机构服务平台】-【产品管理】-【特殊业务办理】-【新增申请】,业务类型选择【其它估值事项】,下载附件模板《关于调整XX基金相关费用的说明函》填写类别、调整原因、调整方案(调整方案包括调整期间及调整费率/金额)及调整方案生效日期,填写注意事项请参考模板,函件盖章后上传提交申请。
- 我部收到申请函件后,如审核通过,则依据函件执行,请管理人及时关注服务平台流程节点或邮件回复情况。
# 注意事项
-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基金业协会2019年12月23日发布)第十三条关于禁止刚性兑付的相关规定,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不得通过费用返还等方式调节基金收益或亏损。因此,调整减免的管理费/业绩报酬必须是产品尚未计提及尚未支付的,如属于产品已经计提或支付的管理费/业绩报酬,根据上述规定不允许减免。
# 办理时效
视具体情况处理。
# 联系电话与邮箱
客服专线 95575-6
gftgyygd@gf.com.cn;gfwbfa@gf.com.cn
# 附件资料
请于专业机构服务平台-增值服务-下载中心,下载模板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