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1 投资监督提示

# 业务场景

产品成立后,我部(作为托管人)根据产品合同约定,对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风格(如有)、投资限制、关联方交易(如有)、预警止损、到期日等进行监督,发现超过约定标准或违规后,将对管理人进行提醒或风险提示。

# 办理流程

  1. 监督内容

    托管对产品的投资监督内容包括:

    1. ① 产品是否发生越权交易,包括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限制、投资风格(如有)、关联交易等。
    2. ② 产品是否跌破预警、止损线,以及跌破预警、止损线后是否按合同约定执行相关事宜。
    3. ③ 产品存续到期后是否仍继续投资运作。
  2. 投资监督程序及提示频率

    托管人对产品的投资监督程序包括事前监督、事后监督及报备监督三种方式:

    1. ① 事前监督:管理人提交给托管人审核的投资指令,托管人对投资指令进行事前合规性审核。如发现违反外规或合同约定,拒绝执行,当日进行提示(通过电子邮件或指令系统)。
    2. ② 事后监督:托管人在估值完成后的下一交易日内基于已发生的交易和日终持仓进行事后监督。如发现违反外规或合同约定,发现后5个交易日内进行提示(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进行提示)。

      事后监督工作流程:

      T日:管理人进行投资交易;

      T+1日:托管和外包机构进行估值,估值核对;

      T+2日:根据估值数据计算违规情况,向管理人发送违规提示。

      (若因管理人、经纪商等无法及时提供数据造成无法在t+1日进行估值的,投资监督日期也对应顺延。)

    3. ③ 报备监督:对于合同约定的由管理人自行监控的事项,管理人在发现违反外规或合同约定后,发现后应及时整改,并在5个交易日内向托管人报告。
  3. 事后投资监督提示内容

    我部进行事后监督进行提示的方法包括:

    1. ① “投资监督提醒”邮件。适用于投资或运作超过合同约定的一定标准但非违规或违约的情形,提醒的内容包括:被动超过合同约定的限制但在合同约定的调整期内的事项、巨额赎回等。
    2. ② “违规提示”邮件。适用于产品发生投资违反合同约定或违反外规的情况。
    3. ③ 风险提示函(盖章),通过邮件发送。适用于违规情况比较严重或持续时间较长的情形。
    4. ④ 其他类型邮件/函件。
  4. 数据来源
    1. ① 我部对产品投资监督基于由经纪商及管理人提供的交易数据、托管估值系统计算的估值数据及来源于财汇提供的资讯数据。
    2. ② 管理人应保证产品证券经纪商、期货经纪商及其他相关机构及时、准确完整的提供相关数据和信息,因管理人和上述机构提供信息错误、遗漏或延迟导致我部不能及时履行托管职责或导致产品财产损失的,我部不承担相关责任。
      若由于估值核对的限制,或非我部(托管人)原因导致无法及时完成估值或估值错误,因此导致我部无法及时准确进行投资监督的,我部不承担相关责任。
    3. ③ 涉及债券评级的,我部采用的数据是以下七家资信评级机构中最新的评级: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上七家资信评级机构均为取得中国证监会评级业务许可的机构。
  5. 管理人应采取的措施

    管理人收到我部出具的投资监督提醒或风险提示后,按照邮件或通知内容处理即可。区别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 ① 如为“投资监督提醒”,请管理人对提醒事项进行确认,根据合同约定如果需要管理人进行后续持仓调整或信息披露的,管理人根据合同约定执行即可。建议管理人对我司提醒的事项进行回复确认,或者回复说明后续的相关安排。
    2. ② 如为“违规提示”,请管理人对风险提示事项进行确认,尽快按照产品合同的约定进行持仓调整和信息披露,并向我司进行答复或说明后续整改安排和进展。
    3. ③ 如为《风险提示函》,管理人应尽快对违规事项进行整改,根据外规和合同约定,评估是否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建议管理人就我部的提示进行正式回复,重点就后续整改安排进行回复。
    4. ④ 如为其他类型邮件/函件,视具体情况而定。

# 注意事项

  1. 产品的投资运作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请管理人在进行投资前,充分熟悉产品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限制、预警止损安排,并加强内部投资风险控制。
  2. 管理人在开立产品期货账户、信用账户、衍生品账户时,要确认合同的投资范围是否包括相关内容。
  3. 管理人通过证券公司交易资金账户参与投资私募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公募产品申购时,要确认合同的投资范围是否包括相关内容。例如,广发证券发行的现金增利等金融产品,属于资产管理计划。

# 办理时效

视具体情况处理。

# 联系电话与邮箱

客服专线95575-6
compliance_zctg@gf.com.cn

# 附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