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1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监管要求说明
广发证券资产托管部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整理归纳出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相关要求,供管理人参考。图解版如下所示:
1.信息披露-私募管理人职责
1.1对投资者的信息披露义务
1.2对基金业协会的信息报送义务
1.3信息披露违规后果
私募管理人不履行向基金投资者的信息披露义务:
私募管理人不履行向基金业协会的信息报送义务:
2.信息披露内容及时限具体要求
2.1 对投资者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时限
| 信息披露项目 | 时效要求 | 适用产品类型 | 披露方式 |
|---|---|---|---|
| 月度报告 | 单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规模金额达5000 万元以上的,每月结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以内 |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季度报告 | 每季度结束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以内 |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每季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豁免条件:资产管理计划成立不足三个月或者存续期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以不编制资产管理计划当期的季度报告。 | 资产管理计划 | ||
| 半年度报告 | 当年9月底之前 | 私募股权及创业投资基金 | |
| 年度报告 | 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4 个月以内;豁免条件:资产管理计划成立不足三个月或者存续期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以不编制资产管理计划当期的年度报告。 |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 | |
| 次年6月底之前 | 私募股权及创业投资基金 | ||
| 基金募集期及运作期间应披露的其他信息 |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 |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及创业投资基金 | |
| 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或者可能影响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 在事项发生之日起五日内 | 资产管理计划 |
2.2 对基金业协会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时限
根据相关监管法规,结合基金业协会官网发布的最新通知,私募投资基金相关信息披露报告报送的时间要求如下所示(仅供参考,实际以报送系统官网通知为准)
| 信息报送项目 | 报送时间规定 | 适用管理人/基金类型 | 报送方式 |
|---|---|---|---|
| 管理人备案信息季度更新 | 每季度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 | 全部私募基金管理人 | 管理人登录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https://ambers.amac.org.cn |
| 管理人备案信息年度更新 | 每年度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 | 全部私募基金管理人 | |
| 管理人财务信息年度更新 | 每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 | 全部私募基金管理人 | |
| 管理人重大事项报备 | 事项发生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 | 全部私募基金管理人 | |
| 基金备案信息季度更新 | 每季度结束后的1个自然月内 | 全部私募基金管理人 | |
| 基金重大事项变更 | 事项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 | 全部类型私募基金 | |
| 基金清盘报告 | 及时报送 | 全部类型私募基金 |
| 信息披露项目 | 报送时效要求 | 适用产品类型 | 报送方式 |
|---|---|---|---|
| 月度报告 | 单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规模金额达5000 万元以上的,每月结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以内 |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管理人登录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进行报送https://pfid.amac.org.cn |
| 季度报告 | 每季度结束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以内 |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每季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豁免条件:资产管理计划成立不足三个月或者存续期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以不编制资产管理计划当期的季度报告。 | 资产管理计划 | ||
| 半年度报告 | 当年9月底之前 | 私募股权及创业投资基金 | |
| 年度报告 | 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4 个月以内;豁免条件:资产管理计划成立不足三个月或者存续期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以不编制资产管理计划当期的年度报告。 |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 | |
| 次年6月底之前 | 私募股权及创业投资基金 | ||
| 基金募集期及运作期间应披露的其他信息 |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 |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及创业投资基金 | |
| 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或者可能影响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 在事项发生之日起五日内 | 资产管理计划 |
3.基金业协会平台说明
3.1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https://ambers.amac.org.cn)
3.2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https://pfid.amac.org.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