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3.1 增值税方案采集

# 业务场景

  1. 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开征增值税,资管产品增值税将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2. 为采集管理人涉税基本信息及对资管产品涉税事项的判断,并将其作为我部估值系统参数配置、账务处理及其他相关涉税事项的依据,使用我部专业机构服务平台增值税模块作为资管产品涉税事项交互及信息采集平台。
  3. 管理人须将涉税基本信息及对资管产品涉税事项的判断告知我部。

# 办理流程

首次处理增值税核算方案的管理人,需登录我部专业机构服务平台,通过【待办任务】或【税费中心】-【增值税方案管理】-【增值税涉税方案】进入增值税核算方案采集页面。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管理人在“增值税涉税方案(管理人维度)”界面填写、变更增值税方案;合伙制私募基金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合伙企业为增值税纳税人,管理人在“增值税涉税方案(产品维度)”界面填写、变更合伙企业的增值税方案。
  2. 管理人填写增值税涉税方案

    【涉税基本信息采集】:对管理人涉税信息进行维护或修改,维护后点击“下一步”或“保存”

    【标准类投资标的涉税判断】:管理人对界面列示的各标准投资品种及其对应收入类型进行涉税判断,全部选择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或“保存”。

    【非标类投资标的涉税判断】:管理人对已投资非标的产品进行涉税判断,然后点击“下一步”。

    【增值税会计核算方案确认】:管理人对增值税及相关附加税会计核算方案进行确认。

    【管理人确认函】管理人提交资产管理人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核算及报送支持服务确认函。

  3. 我部处理管理人申请

    我部处理管理人提交的增值税涉税方案申请。

  4. 增值税核算方案生效

    我部与管理人确认增值税核算方案生效日期,增值税核算方案生效。

# 注意事项

  1. 增值税涉税信息及应税判断结果是我部估值系统参数设置、产品估值核算及其他相关涉税事项的重要依据,填写增值税涉税方案前请管理人与主管税务机构充分沟通,审慎填写。如为双管理人产品,建议管理人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明确纳税人,准确填写涉税基本信息。
  2. 根据现行税收政策,如投资品种或投资标的应税与否已明确的,按照税法要求执行,默认应税判断不可修改;根据现行税收政策,如投资品种或投资标的应税与否未明确的,默认应税判断可修改,请管理人与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充分沟通,了解主管税务机关的执行口径,并将其作为判断依据;标准化投资品种应税范围判断适用于贵司于我部托管及(或)外包的所有存量及新增产品(如有)。

# 办理时效

7*24小时支持在线填写。

# 联系电话与邮箱

客服专线95575-6
gfwbfa@gf.com.cn

# 附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