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2 募集户退款
# 业务场景
已打款入产品募集户的投资者,在产品募集期内、基金申购交易确认前,因故申请退回投资款,管理人可参考本业务指引办理投资者退款。
# 办理流程
【情形一】:管理人登录专业机构服务平台-资金划转-投资者资金退款,查询投资者打款流水,提交退款申请。(适用于投资者打款后,管理人没有提交认申购申请的情形;若管理人已录单,请先于录单当天17:00前退单后再提交投资者退款申请)。
【情形二】:管理人登录专业机构服务平台-产品管理-特殊业务办理,业务类型选择交易确认失败,提交认购确认失败申请。(适用于管理人已提交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其交易已确认成功但产品未成立)。
【情形三】:管理人登录专业机构服务平台-产品管理-特殊业务办理,业务类型选择交易确认失败,提交申购确认失败申请。(适用于管理人已提交投资者的申购申请,其交易在处理中尚未确认成功)。
# 注意事项
- 认购交易已确认成功且产品已成立/申购交易已确认成功,则无法退款,若投资者要求退出,请在产品赎回开放日发起赎回流程。
- 投资者退款需遵循“原路返还”的原则,即投资者使用卡A汇款,退回的款项需回到卡A。
- 如投资者申请申购确认失败,管理人需在申购确认前一个交易日提交相应申请,我部审核通过后方能办理退款。
- 请管理人提交申请时核对投资者开户行信息是否精确到XX银行XX分行XX支行,以免影响款项划付。
# 办理时效
针对情形一,管理人T日15:00前提交的退款申请,一般情况下T日当天退回给投资者;15:00后提交的退款申请,一般情况下T+1日退回给投资者。
针对情形二,管理人T日17:00前提交的退款申请,一般情况下T+1日退回给投资者。
针对情形三,管理人确认日前提交的退款申请,一般确认日退回给投资者。
(注:以上情形针对一般处理流程,具体退款时间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如有疑问可通过在线客服联系我部确认)
# 联系电话与邮箱
客服专线95575-6
gfzctgbta@gf.com.cn
# 附件资料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