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3.5 网下新股申购
# 业务场景
管理人拟将产品投资于网下新股申购,即从产品的银行托管账户划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及深圳分公司账户,由登记结算平台进行的发行配售。
# 办理流程
NO.1【批量新股申购缴款】
(由于数据来源于第三方公开数据,请管理人在使用本功能时核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新股中签缴款日,系统将根据第三方数据平台配售公告信息,匹配管理人在我司托管的全部产品新股中签数据,管理人只需登录系统,核对数据无误后,经办批量提交,复核批量复核,无需单笔录入。
办理路径:专业机构服务平台-资金划转-场外投资划款-网下新股申购缴款-全部缴款/批量缴款。
NO.2【管理人手工提交指令】
- 管理人指令划款【经办用户】通过我部专业机构服务平台-资金划转-场外投资划款-网下新股,提交相应指令。
- 管理人指令划款【复核用户】登录我部专业机构服务平台-资金划转-指令审核与进度-指令跟踪处理,选择经办用户提交的指令,点击“处理”,完成复核并点击通过后提交。
- 管理人指令划款【审核用户】(如有)登录我部专业机构服务平台-资金划转-指令审核与进度-指令跟踪处理,选择复核用户提交的指令,点击“处理”,完成审核并点击通过后提交。
- 管理人指令用户(包括经办用户、复核用户及审核用户)通过我部专业机构服务平台-资金划转-指令审核与进度-指令跟踪处理,查询指令流程进度与执行结果。
# 注意事项
- 因网下新股指令时效性要求较高,建议管理人尽早提交指令。
- 指令摘要需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的填写规则保持一致。沪市网下新股申购填写规则:股东代码 + 股票代码,如“B88XXXXXXX603658”。深市网下新股申购填写规则:B001999906WXFX + 股票代码,如“B001999906WXFX300558”。
- 管理人提交网下新股申购指令时,请确认新股是否为当期新股。
# 办理时效
- 指令及时、材料齐备的情况下,我部于划款日当天完成资金划拨。
- 管理人可登录我部专业机构服务平台-资金划转-指令审核与进度-指令跟踪处理,查询指令流程进度与执行结果。
# 联系电话与邮箱
客服专线95575-6
gfzctgbzl@gf.com.cn
compliance_zctg@gf.com.cn
# 附件资料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