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2.2 证转银
# 业务场景
管理人可以在本界面将基金财产在银行托管账户与证券资金账户之间进行调拨。
# 办理流程
- 管理人指令划款【经办用户】通过我部专业机构服务平台-资金划转-银证期转账-银证转账提交相应指令(请留意切换划款方向为证转银)。
- 管理人指令划款【复核用户】登录我部专业机构服务平台-资金划转-指令审核与进度-指令跟踪处理,选择经办用户提交的指令,点击“处理”,完成复核并点击通过后提交。
- 管理人指令划款【审核用户】(如有)登录我部专业机构服务平台-资金划转-指令审核与进度-指令跟踪处理,选择复核用户提交的指令,点击“处理”,完成审核并点击通过后提交。
- 管理人指令用户(包括经办用户、复核用户及审核用户)通过我部专业机构服务平台-资金划转-指令审核与进度-指令跟踪处理,查询指令流程进度与执行结果。
# 注意事项
- 请于工作日15:00前向我部提交有效场内转账划款指令。
- 请确保证券资金账户可取资金余额充足。
- 当日出售股票资金、逆回购资金、现金增利等均非可取资金,不可进行证转银操作,需等待至第二个交易日方可提取。
- 如管理人修改了证券资金账户资金密码,应及时将修改后的资金密码告知我部(可在提交划款指令界面-付款方账户信息-勾选资金密码选项,填写新的资金密码),以确保划款指令的执行。
- 部分券商对于大额出金存在限额管理,为了提高转账效率,请事先与券商营业部联系提高转账限额。
# 办理时效
- 系统已实现自动审核签发。
- 管理人可登录我部专业机构服务平台-资金划转-指令审核与进度-指令跟踪处理,查询指令流程进度与执行结果。
# 联系电话与邮箱
客服专线95575-6
gfzctgbzl@gf.com.cn
# 附件资料
无